2021年度,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优化服务,提升工作效能,将法治建设的要求贯彻于发改工作始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就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坚持局党组对法治机关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局党组书记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会同局党组成员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二是分管法治工作的班子成员是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人,负责法治工作的整体推进。三是其他班子成员是各自岗位分管工作范围内法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积极宣传教育,注重理论培训。一是按照计划定期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专题学法等法治学习,将法治建设作为各种学习的必讲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观看案例视频、讨论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运用。二是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台和咨询点、摆放宣传展板、接受现场咨询、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提升法治建设的影响力和知晓力,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助推依法治国建设。
(三)全面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一是依据《政府投资条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要求对项目进行管理,切实履行好政府职能,推动全年集中开工6批次153个项目,总投资130.63亿元。积极推行“营商通”“一窗通”等平台,“一网通办”营业执照申请、税务登记、社保登记等事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缩短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至20天、减免材料50%。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体系,出台《苍溪县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任务》。持续开展“双公示”信息公开及报送,2021年成功上报“双公示”信息3719条,入库率97.61%。全面推进信用承诺制度,2021年成功上报信用承诺书1144份。依托“信用广元”网站,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发布、查询和监督工作,发布信用信息100条。三是注重执法人员理论和执法实践相结合,组织局机关干部参加四川省行政执法考试,提升执法人员准确把握法律,在执法实践中认定违法事实、调查取证、作出执法决定等能力。截至2021年度,我局共22名领导干部通过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占全局干部职工比例达50%。
(四)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通过政府网站等及时公开领导班子信息、各股室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强公信力,促进依法行政。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落实县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聘请诰通律师事务所杨先华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在工作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及时与法律顾问交流、请教,妥善处理。尤其是在一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合同签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给予审核把关。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执法制度改革有待深入推进。三是亮点特色工作有待挖掘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依法治县”建设的总体要求,强化法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求真务实、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力争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为推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围绕发改系统工作职责,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完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加强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继续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权力清单梳理动态梳理调整工作。
二是加快落实行政执法监管。针对行政管理模式从注重事前审批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对执法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领域执法监管工作规范,不断提升执法监管水平。
三是进一步强化合法性审核职能。切实增强合法性审核的有效性,一方面加强法制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的作用,强化对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
四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宣传。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全局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针对依法行政薄弱环节,加强行政程序、信息公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普及信用、金融、投资、能源、价格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