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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元陆18井—中石油净化二厂输气管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时间:2022-04-02 来源: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我单位现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元陆18井—中石油净化二厂输气管线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永宁镇兰池村2组

建设内容:新建不含硫化氢天然气输气管线,长度约1.5km;设计管径φ100mm,设计压力9MPa;管道材质为L245N;管线起点为元陆18井站围墙外2m,终点为已建中石油净化厂外2m;沿途管线地貌属低山及丘陵间冲沟谷地地貌,整体路由地形标高逐渐抬升,沿线多为耕地。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817-6308747;邮箱:1072904129@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四川久远环保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联系电话:0816-2486947;邮箱:38157245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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