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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机关2022年单位预算
时间:2022-04-13 来源: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公路养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我县境内国道、部分省道、县乡道公路养护工作;协助编制、分解、下达列养路段养护计划;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强化安全保障工作、维护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我中心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安全管理。一是狠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自编安全教育培训教材,采取领导亲自授课,现场提醒指导,督促职工自学等多种形式,提升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三是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设立安全隐患台账并逐个销号。四是做好安全度汛,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落实人员,储备物资等。五是规范施工作业行为,要求一线工人作业时穿戴养护标志服、标志帽,作业点设立警标牌,对不安全作业行为现场纠正。确保了管养公路、桥涵的安全畅通,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保障了我中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抓好公路保畅工作。一是通过层层签订养护目标管理责任书,下达指令性生产任务,加大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力度,突出养护“早、勤、定、保”四字基础,加强中心、股、片、站、人五四级管理机制,确保了养护质量。二是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考核和监管体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坚持随机与定期相结合的考核考评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养护生产积极性的提高。三是加强路面保洁力度,提高保洁频率,特别是对重点区域严把死守,随脏随扫。统一标准,绿化升级,对所管辖路段死树、歪树、杂草等再次进行清理,在砍杂去乱上下功夫,提高路容路貌。四是以水系、涵洞通畅为硬指标,严格落实汛期养护值班制度,对涵洞的清理实行责任人、台账制,及时清除边坡小坍方,恢复路基塌坍,确保了公路畅通和良好路况。

3.加大公路病害整治力度。

4.苍溪县重点工程有序推进:S411工程已完成前期所有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土鲤大桥已开工建设;农村公路:峨溪小学至中土、张王至唤马已开工建设;进港公路延伸线项目已开工建设。

第二部分 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2505.4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00.94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000.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公路养护建设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250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3.73万元,占47.2%;其他收入1321.74万元,占52.8%。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250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3.73万元,占47.2%;项目支出1321.74万元,占52.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05.47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00.94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000.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公路养护建设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3.7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18万元、农林水支出11.1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81.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9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83.7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320.80万元。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6万元,占7.1%;卫生健康支出42.18万元,占3.6%;农林水支出11.15万元,占0.9%;交通运输支出960.13万元,占81.1%;住房保障支出85.91万元,占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4.3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2.1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85.9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2022年预算数为11.15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类)2022年预算数为960.13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4.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0.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63.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44.4%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11.1%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4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应急抢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经费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共有车辆4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机关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指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交通运输支出(类):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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