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漓江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漓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漓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漓江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是新一届政府全面履职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漓江镇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践行“543”发展方略,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安排和部署,围绕镇党委“1223”发展思路,推动建成“东河画廊,锦绣漓江”。确保全镇生产总值增长5%、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增长5%、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5%以上,回引在外成功人士、外地客商投资8500万元,加速推进漓江社区、土鲤社区一体化进程,巩固提升现有产业园区,大力发展黄花产业,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
1.全力以赴做好乡村振兴。持续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始终坚持以乡村振兴统揽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巩固提升2014—2020年脱贫成果,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同步推进村集体经济和脱贫户产业发展,完善“四个不摘”工作保障机制,以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大力发展农村产业经济为抓手,对标“一超六有”,建立返贫预警机制和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强化感恩教育,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让群众脱贫不返贫,小康更稳健。
2.千方百计狠抓项目投资。加强与上级各单位部门对接,争取项目,完善场镇交通、排污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漓江商会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利用年末岁尾、春节人员返乡之际,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项目洽谈,保持项目投资良好势头,在完成一季度项目投资任务的基础上,力争有新突破。力争全年招引项目6个,落地项目4个,实现引资1亿元以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500万元以上。重点推进凤峨山农民公园、龙亭山生态康养旅游示范园(森林公园)项目落地建设。
3.集中力量促进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土鲤大桥建设带来的有利时机,以旅游服务业和休闲农业发展为龙头,构建环东河经济发展示范圈。以建成“苍溪黄花第一镇”为目标,做大做强漓江黄花产业,保持猕猴桃、中药材产业发展稳中有进;以建设全县肉牛羊生产重点镇为目标,以做大养殖总量、补齐发展短板、提高产业效益为重点,全面实施“总量提速、母畜增量、以草换肉、延链补链、能力提升”五大工程,实现肉牛羊产业稳步提升,努力推动全镇肉牛羊产业高质量突破性发展。计划在2022年,全镇存栏肉牛3000头、肉羊3000只,存栏能繁母牛1000头、能繁母羊1000只,出栏肉牛1000头、出栏肉羊1000只,新培育肉牛专业大户2户、肉羊专业大户2户,肉牛羊专业养殖村各1个,肉牛羊专业合作社各1个,促进农村产业经济进一步发展。
4.持续用力抓好疫情防控。坚持“人民高于一切,生命重于泰山”理念,坚持科学防治、依法防治、精准防治,以“严细实”的态度实施严格管理,按要求做好联防联控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包区、党委成员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责任,用好用活网格员、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力量,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坚持全方位宣传,全覆盖排查,网格化防控,筑牢阻击疫情的铜墙铁壁。
5.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要求,禁止农村秸秆禁烧,加强场镇扬尘、噪声、餐饮油烟等综合整治,开展垃圾分类处理,污水处理、畜禽养殖业污染和土壤污染治理等工作,建立完善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市场、进部门、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农户)“十进”活动,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从严治理场镇“五乱”现象,力争创建环境优美示范镇。
6.持续用力保障民生福祉。抓实民生工程建设,健全管理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健全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等社会救助体系,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深化法治漓江建设规范群众信访秩序,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严防暴力恐怖事件。积极推进“雪亮工程”建设,不断强化网格化管理。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预防重大事故发生,有效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7.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漓江镇地域实际和优势资源,统筹谋划场镇建设、交通水利等基础改造、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加快漓江社区、土鲤社区两个场镇“黑色化”进度,加大商品房开发、旧场改造力度,整治修缮入场道路,完善场镇环卫设施、规范场镇管网建设。建立起以工商、社区为主体的市场管理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市场监管,改善提升市场功能,严格实行分区管理,划片经营,实现行商归点,坐商归店。
8.坚持不懈抓好安保维稳。坚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强化干部履责意识、防范意识、红线意识。坚决遏制安全事故,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整治活动,全力排查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隐患闭环管理,挂牌督办隐患整治,加强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加强农产品和农村自办宴席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漓江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
漓江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52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工勤)编制27人。离退(职)休人员29人。遗属补助8人。
第二部分 漓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漓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漓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漓江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漓江镇2022年收支总预算1530.5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627.04万元,主要原因是村干部生活补助、村基层组织活动、公共服务费、其他收入纳入预算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漓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163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4.39万元,占83.09%。
(二)支出预算情况
漓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163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3.07万元,占48.04%;项目支出846.99万元,占51.9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漓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30.0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26.54万元,主要原因是村干部生活补助、村基层组织活动、公共服务费、其他收入纳入预算,上年结转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4.39万元,其他收入176.17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收入99.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3.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91万元、农林水支出560.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漓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54.3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86.83万元。主要原因是村干部生活补助、村基层组织活动、公共服务费、其他收入纳入预算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1.5万元,占43.6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32万元,占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19万元,占7.62%;卫生健康支出26.91万元,占1.99%;农林水支出560.71万元,占41.4%;住房保障支出55.75万元,占4.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40.8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15.05万元,主要用于:被撤并乡镇运行及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乡镇财力保障及公务租用车辆运行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6.32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5.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3.58万元,主要用于:便民(农民工)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6.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04.4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450.27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和公共运行服务费用支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5.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漓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83.07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707.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75.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漓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增加0.5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漓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漓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漓江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6.1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16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漓江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我镇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22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漓江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保障镇便民(农民工)服务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便民(农民工)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农业、畜牧兽医站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保障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漓江镇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