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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推选认定首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87户
时间:2022-04-29 来源: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为促进农民群众法治素养提升,使乡村法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增强乡村治理能力。按上级部署,县农业农村局围绕“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要求,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全县推选认定首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87户,覆盖全县463个村及社区的62%。推选对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当地具有较好群众基础、具有一定法律素养的地方能人和村组干部。二是结合乡村振兴和产业振兴,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较强带动力的新型经营主体和产业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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