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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十)
时间:2022-05-20 来源: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 处罚事由 法律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苍溪县廖兴平副食店 廖兴平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及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1、警告;2、罚款500元 2022年4月
侯志连 侯志连 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家用燃气灶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所得50元;2、罚款700元 2022年5月
苍溪县小蓉嘉陵副食店 韩晓蓉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蒙牛®酸酸乳31盒;2、没收违法所得3.6元;3、罚款5000元。 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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