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9日 星期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生态环境局转移支付区域(中... » 详情
苍溪生态环境局转移支付区域(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时间:2022-06-01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苍溪县城镇生活污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地方主管部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实施单位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41 0 0.00%
其中:中央补助 141 0 0.0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将得到深度处理,减少生活污水污染物入河量,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对于全县污染物总量减排、流域水质改善和全县水生态环境恢复均具有较大贡献。 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设计、预算等前期工作,正在做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工项目数 1 0 前期手续较为繁琐
质量指标 工程建设质量 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暂未开工 前期手续较为繁琐
成本指标 完成项目总投资 ≤141万元 达到时序要求,正按程序进行
时效指标 计划开工时间 2022.05 达到时序要求,正按程序进行
计划完工时间 2022.12 达到时序要求,正按程序进行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直接经济效益 带动经济发展情况 各种材料的销售,拉动了内需;施工企业的进入,增加就业机会,为老百姓带来直接经济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饮用水安全 确保项目实施地安全饮水 能有效保障居民人体健康。
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改善项目地环境 通过项目实施,将极大的改善项目地周边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有力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生态效益指标 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通过项目的实施,能确保项目地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环境质量 较实施前得到提升 项目实施后,周边环境将得到极大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高认识 提高居民生态环境意识,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通过项目的实施及周边群众的切身体会,能有效带动更多群众提升环保意识,形成全民保护环境的大格局。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0% 通过前期调研,群众满意度达9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

1.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由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4.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5.有关市(州)根据文字提示,填写“年度指标值”“全年完成值”等列有关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