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日期 |
1 | 苍溪县元坝镇金壁社区居民委员会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供水;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的人员从事供管水工作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二十五条 | 警告;罚款200元 | 2022.6.9 |
2 | 苍溪县元坝镇中土宋德宗供水站 | 供应的生活饮用水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 警告;罚款50元 | 2022.6.6 |
3 | 苍溪陵江牟进财诊所 | 该诊所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 警告 | 2022.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