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6240001
经初步审定,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方式:0839—5221619 0839—5228802
序号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证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不动产用途 |
继承人 |
备注 |
1 |
苟志明 |
苍溪县陵江镇金港国际 (还建户)住宅 5-17-1、5-5-3 、 |
苍溪县陵江镇 金港国际 |
5-17-1建筑面积105.32㎡ 5-5-3建筑面积117.47㎡ |
住宅 |
李发美 |
|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
心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