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进苍溪县建设,多措并举着力改善营商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7月14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改善营商环境工作,作出四项具体措施:
一是暂时不收取“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的相关费用。
二是加强对行政文件的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废止了《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城镇燃气专项执法检查整治方案〉的通知(苍综执[2022]16号)》等不利于营商环境的文件。
三是执法工作以教育为主,不以罚款为手段,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某建设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未制定保护方案,造成公用设施损坏的违法行为作出“批评教育,限期整改,不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苍综执立字〔2022〕第9号)。
四是进一步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力争做到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创造更加干净、有序、和谐的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