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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马艳)
时间:2022-07-26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马艳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川2020苍溪县不动产权第000061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艳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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