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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3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时间:2022-08-23 来源: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刘华、阳尚均、王瑾玉、张玉萍、徐良英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城市社区恢复社区计干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根据《中共苍溪县委办公室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溪县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苍委办〔2021〕45号),明确推行社区常职干部按程序兼任妇女主任、团支部书记、食品安全员、总网格员、卫生健康指导员等职务制度,鼓励未交叉任职的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兼任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你们提出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向县委组织部书面报告,并向相关领导专题汇报,根据改革要求和目前全市大多数县区的做,均按照苍委办〔2021〕45号文件精神执行。为此,关于城市社区恢复计干的建议暂不能实施。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奉猛,联系电话:0839-5222811。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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