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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重大项目分级协调机制的通知》解读
索 引 号 687902632/2022-01434 关 键 词 重大项目分级协调机制
发布机构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2-08-24
文号 体裁分类 其他
时间:2022-08-24 来源: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文件: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重大项目分级协调机制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在县委、县政府大抓项目的背景下,为了进一步发挥重大项目示范带动作用,突出政府部门服务本质,集合各方力量和智慧,更好发挥协同联动作用,推动重大项目在前期审批、土地、协调服务等方面困难问题有效解决,提高服务效率,压缩行政成本,打造项目建设良性环境,形成共推重大项目长效机制。按照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县发展和改革局起草了《关于建立重大项目分级协调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7月29日,以正式文件发布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实行专题协调会议制度。召集人不定期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听取全县项目分级协调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特别重大问题。常务副召集人和副召集人每月召开一次分管领域专题协调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重要情况报召集人。专题协调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二)落实要素保障协调责任。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经信局、县国资金融事务中心等单位要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强化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协同,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资金、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困难问题,重大问题召开专题协调会议推动落实。

(三)落实行业管理协调责任。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审批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重大问题召开专题协调会议推动落实。

(四)落实属地协调责任。各乡镇、县级各单位要积极做好辖区内项目前期工作、资金筹措、外部配套等方面的协调,统筹做好用地组卷报批、征地拆迁和相关事项审批服务,兑现招商承诺,全力推动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问题,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环境。

(五)强化综合协调。县发改局要加强项目推进工作的统筹协调,不定期向召集人和常务副召集人报告相关工作情况;会同有关方面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问题;牵头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涉及跨部门的困难问题,特别重大问题按程序提请专题协调会议研究。县目标绩效中心会同县发改局按月通报项目投资工作情况,每年进行评优评先,开展项目投资专项督导检查,推动解决重大项目建设问题。

三、《通知》的特色和亮点

一是充分吸收了省上形成的成熟经验。紧贴省上《通知》精神,从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中的要素保障及主要问题等方面对领导包抓、调度推进、要素保障、设施配套等全流程工作和服务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和完善。

二是进一步强化组织力量和要素保障。全面落实县级各部门包抓项目责任制,创新提出县级领导作为参谋助手,督促协调相关单位及部门推进项目工作。在要素保障方面,着重提出需优先配置用地、保障建设资金等措施,多措并举创造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的良好环境条件。

三是更加突出服务指导要求和结果导向。提出各行业部门要采取逐月调度、跟踪督办等方式,对项目责任单位主动开展指导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各环节中出现的困难问题,提高项目建设的服务保障能力。同时,丰富了督查考核的方式和内容,引入了绩效评价的概念并细化了评价指标,力求客观准确,并将重大项目工作考核纳入到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重要内容。



解读单位: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解 读 人:向春蓉

联系电话:0839-5226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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