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克良、万勇、罗家湘、李学才、陈理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园投入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加强集体经济产业园指导力度的建议
对于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我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一直高度重视,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一是出台文件精准指导。先后出台了《突破性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发展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的意见》等具有极强针对性、操作性的文件,对通过产业发展路径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编印了我县以及市内其他县区依托特色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案例,并分发到各乡镇。二是召开会议培训提能。在乡镇党委政府层面,先后在石门乡、龙山镇两次召开有乡镇长、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的全县集体经济发展现场推进会,开展现场案例教学,会议分享学习了龙山镇每村建立一个10至15亩集体经济特色产业园的成功经验;在乡镇工作人员层面,县农业农村局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乡镇具体负责集体经济发展的农经信息员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了业务水平;在村级层面,会同县委党校,先后7次对全县所有村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平均2次以上的集体经济发展业务轮训;在驻村帮扶层面,对全县所有的驻村帮扶第一书记及部分工作队队员开展了1次集中业务培训;在全县所有乡镇干部层面,利用周三夜学机会,开展了集体经济发展业务辅导,全县超过1500名干部集中收听收看。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辅导和讲解,全县基层干部对集体经济发展的相关业务有了较为深入理解,具体推进人员熟悉业务工作。三是农技人员全程服务。我们建立了驻村农技员、农技巡回服务小组制度,确保214个省定贫困村以及其余非贫困村的村集体产业园和贫困户的户办标准园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技术指导。四是业务部门经常督导。我局农经站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业务指导,经作站具体负责全县“三大百亿产业”的业务指导,两个站相关业务人员平均每月过半时间在镇村组一线开展工作,在特色产业发展包括集体经济产业园建设方面提供了大量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二、关于加强对未投产园的资金投入问题
资金投入是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最基本条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我县贫困村数量大、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给每个贫困村落实了30万元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明确其中至少15万元用于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对非贫困村,平均每村解决约5万元的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我们在集体经济发展之初就明确指出,各乡镇、村发展集体经济时要坚持适度规模,建园不能盲目扩大规模,抓发展切忌多头“铺摊子”。集体经济发展短平快的项目,当年有收入的,将其中一部分收入作为发展公积金,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于发展周期较长,当年甚至前3年不能实现收入的,要通过套种、长短结合或预留存部分发展资金,作为下一年度投入,确保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不断链、工作推进不断档。从2016年起,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一直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到乡镇,由乡镇在“村财民理乡镇代管”和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范等框架下运行,乡镇和村负责量入为出,科学管理好、使用好集体经济发展资金。
三、关于加强集体经济产业园利益联结机制建设的建议
集体经济产业园建设利益联结机制主要体现在发展机制和分配机制两方面。在发展机制方面,按照省市建立“一司两社”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要求,自2017年以来,我们指导全县所有农村行政村均建起了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目前全县绝大多数村均建立了村集体股份经济联合社,设立有理事会、监事会,建立健全了系列规章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本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建有独立的财务账套,实现了与村“两委”的政企分开。当前,我们正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大力开展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换证赋码工作,进一步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规范运行。当然,由于村集体经济当前总体上还较为薄弱,部分村组干部在集体经济组织中兼职,事实上承担起了发展的重任,这是起步发展阶段还不完全成熟的表现。今后,随着村集体经济逐步做大做强、收入增加,有财力聘请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集体经济在发展机制上的优越性将充分展示出来。
在分配机制方面,我们指导全县各村特别是贫困村,紧扣脱贫攻坚主题,在集体经济收入上,采取给贫困户优先配股、二次分红或者确定集体经济纯收益的10%至20%作为公益金,专门用于扶持贫困户。目前,全县所有的贫困村均建立起了村集体经济向贫困户让利分红的倾斜机制,贫困户从机制上能够充分分享到集体经济发展的红利。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范毅邦 联系电话:0839-5583110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