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峻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川2019苍溪县不动产权第0002850号、川2019苍溪县不动产权第000283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四川峻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