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 | 处罚事由 | 法律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刘菊德 | 刘菊德 | 未经设立登记从事食用农产品经营活动且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和采购食品未进货查验、未保存查验记录及相关凭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 | 1、警告;2、罚款500元 | 2022年12月 |
苍溪县百川汽车修理厂 | 仲炳安 | 非法购买认证证书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 罚款5000元 | 2022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