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对苍溪县2016年4月至2021年11月文物保护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我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对照问题清单全面、深入地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审计问题一:财务管理方面。1.财务审批不规范;2.支出附件要素不齐;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票据审核,按程序审批,做到支出支撑依据充分,要素齐全。
审计问题二:项目管理方面。1.项目竣工结算不及时;2.文保项目存在工程质量缺陷;3.项目档案资料不完整、不规范;4.未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和未建立项目台账;
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制定完善了项目管理制度,建立了项目台账,加强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并严格按照《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溪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苍府办发〔2018〕73号)的规定执行,加强工程管理,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审计问题三:未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会议决策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今后将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和规范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加强和规范财务核算和管理;加强和规范项目建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