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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2023.2.10)
时间:2023-02-13 来源:苍溪县应急管理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序号 被处罚单位/个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1 张德明 采购和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限量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没收非法财物(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处人民币6500元(陆仟伍佰元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壹仟伍佰元整) 0.65 0.15 2023-02-08
2 苍溪县骐良建材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苍溪县骐良建材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电焊机线路绝缘层破损,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该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处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罚款 0.5 2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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