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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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张德明 | 采购和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限量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没收非法财物(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处人民币6500元(陆仟伍佰元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壹仟伍佰元整) | 0.65 | 0.15 | 2023-02-08 |
2 | 苍溪县骐良建材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苍溪县骐良建材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电焊机线路绝缘层破损,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该隐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处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罚款 | 0.5 | 202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