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022000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3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839-5228802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邬文林 |
集体土地 |
岳东镇三塘村一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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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90平方米建筑面积196.26平方米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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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邬赵 |
集体土地 |
岳东镇三塘村一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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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120平方米建筑面积196.26平方米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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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