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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李在华、赵安川)
时间:2023-03-02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编号:202303010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1)苍溪县不动产第0105403号

李在华、赵安川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10824100206JC00177F00010001

苍溪县陵江镇太平村二组15号

依职权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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