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在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消委会成员单位在县城同心广场开展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知识,现场受理消费投诉,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广场上设置的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展示了“春雷行动2023”以来查获的名酒、化妆品、过期食品等30余种假冒伪劣商品,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采取现场讲解、实物对比的方式为参与群众讲授识假辨假知识。
“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消费者维权、打击伪劣产品的日子,我们要积极参与配合,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市民赵泽清表示。
“通过在同心广场展示的假冒伪劣产品和现场工作人员的讲解,我学到了很多识假辨假知识,在今后的消费中,不要去贪图便宜。”市民邓泽兵说。
据悉,此次活动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理群众消费咨询120余人次,有效强化了群众的维权意识,引导群众不断提高识假、辨假能力,共建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县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展示假冒伪劣产品,讲解识假辨假技巧、现场受理投诉举报,着力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凯旋说。
近年来,苍溪县以“春雷行动”为抓手,各部门紧密配合,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共查处各类违法案172件,处罚没款33.62万元,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有力威慑,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净化了消费环境。
县领导王泽、母建容参加活动。(记者 邓坚 通讯员 佘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