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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2023.4.7)
时间:2023-04-07 来源: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序号 被处罚单位/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日期
1 苍溪县福鑫源宾馆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住宿经营活动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100元 2023.4.4
2 苍溪县蒂凡尼形象设计店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美发经营活动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50 2023.4.4
3 苍溪县简艺理发店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理发经营活动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50 2023.4.4
4 苍溪县翠萍酒店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住宿经营活动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100 20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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