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行政处 罚日期 |
1 | 苍溪县诗尚佳美业形象设计中心 | 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活动 |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
警告、罚款100 | 2023.4.10 |
2 | 苍溪县金豪商务宾馆 | 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活动 |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
警告、罚款100 | 2023.4.11 |
3 | 苍溪县状元楼宾馆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住宿经营活动 |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
警告、罚款100 | 2023.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