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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2023年4月14日)
时间:2023-04-17 来源: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序号 被处罚单位/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日期
1 苍溪县和熙宾馆

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活动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警告、罚款100元 2023.4.13
2 苍溪县青春商务宾馆

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活动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警告、罚款100 2023.4.13
3 苍溪县帝豪大酒店

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活动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警告、罚款100 202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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