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北门社区居民委员会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川2020苍溪县不动产权第001646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北门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