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行政处罚... » 详情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十三)
时间:2023-07-24 来源: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

类别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杨财学

川0824交罚〔2023〕0229号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处罚

罚款

0.3

2023/7/18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2

王刚

川0824交罚〔2023〕0230号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罚款

0.2

2023/7/18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3

李壮

川0824交罚〔2023〕0231号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罚款

0.2

2023/7/18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4

王涛

川0824交罚〔2023〕0232号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罚款

0.2

2023/7/18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5

袁雕

川0824交罚〔2023〕0233号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处罚

罚款

0.5

2023/7/19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6

王永

川0824交罚〔2023〕0234号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罚款

0.2

2023/7/18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7

张孝金

川0824交罚〔2023〕0235号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罚款

0.2

2023/7/20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8

李俸平

川0824交罚〔2023〕0236号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处罚

罚款

0.4

2023/7/20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9

徐成学

川0824交罚〔2023〕0237号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罚款

0.3

2023/7/20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10

伍 旺

川0824交罚〔2023〕0240号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罚款

0.2

2023/7/20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11

何 勇

川0824交罚〔2023〕0242号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罚款

0.1

2023/7/20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12

谭中平

川0824交罚〔2023〕0243号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罚款

0.1

2023/7/20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13

何 稀

川0824交罚〔2023〕0245号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罚款

0.2

2023/7/20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14

姚启富

川0824交罚〔2023〕0246号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罚款

0.2

2023/7/20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15

吴永强

川0824交罚〔2023〕0247号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罚款

0.1

2023/7/20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16

张仁亮

川0824交罚〔2023〕0248号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罚款

0.3

2023/7/20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17

赵聪

川0824交罚〔2023〕0249号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处罚

罚款

0.3

2023/7/21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18

雷刚

川0824交罚〔2023〕0250号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处罚

罚款

0.3

2023/7/21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19

李奉磊

川0824交罚〔2023〕0251号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处罚

罚款

0.5

2023/7/21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20

徐前

川0824交罚〔2023〕0252号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处罚

罚款

0.4

2023/7/21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