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 详情
苍溪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2023.8.31)
时间:2023-08-31 来源:苍溪县应急管理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序号 被处罚单位/个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1 张德明 采购和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2023.08.2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