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蓉之城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两河西四路88号1层16号
二、基本情况
经查,四川蓉之城科技有限公司在四川省苍溪实验中学校教学智能交互平台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8242023000094)采购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虚假响应谋取中标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蓉之城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92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苍溪县财政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