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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姚莉、陶治平、邹泽惠、谭万涛、马如林、陶洪、白小林、孟国强、薛树德)
时间:2023-09-11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姚莉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苍权字第05820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苍国用【91】字第00326号)遗失。

陶治平、邹泽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苍权字第03150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苍国用【1991】字第8665号)遗失。

谭万涛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苍权字第1186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苍国用【91】字第00066号)遗失。

马如林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苍权字第13295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苍国用【2003】字第0376号)遗失。

陶洪、白小林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苍权字第17568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苍国用【2005】字第0291号)遗失。

孟国强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苍权字第14775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苍国用【2001】字第887号)遗失。

薛树德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苍权字第1327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苍国用【1991】字第004769号)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姚莉、陶治平、邹泽惠、谭万涛、马如林、陶洪、白小林、孟国强、薛树德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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