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定期监测,及时掌握水源水质状况,县级饮用水源每季度监测一次,乡镇饮用水源每半年监测一次,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是加大水源地执法检查力度。每季度对辖区内饮用水源地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和破坏活动,彻底消除污染隐患。
三是全面排查整治水源地环境问题。定期组织乡镇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排查,开展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环境风险排查,清理取水口周边杂物,加强各类风险源管控。
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引导,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大对《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广元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饮用水水源地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