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现将《苍溪县云峰镇张王村撤村改居工作方案(草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就草案提出建议。
一、撤改说明
云峰镇张王村地处县城以东,为城市规划重点区域。随着苍溪项目建设和城市发展的需要,部分土地被征收,出现了部分农转非居民。根据按照《广元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已经对依法征收土地的村民实施了户籍农转非,但根据公安户籍管理户口登记在城镇的人员和户籍性质为城镇居民家庭户、城镇居民集体户的居民,不得迁移到农村地区户籍地址上”的规定,已征收土地的农转非居民急需落户。按照群众的意愿和相关规定,我们拟撤销张王村建制,设立居民委员会。
二、撤改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县民政局会同云峰镇人民政府拟定了《苍溪县云峰镇张王村撤村改居工作方案(草案)》。方案主要是拟定撤销张王村村民委员会,设立赵公坝社区居民委员会,原自治区域不变,居委会驻赵公坝路1号。
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若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苍溪县民政局,反馈电话:0839-6091433,反馈邮箱:2378774695@qq.com。
苍溪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