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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强制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公告
时间:2023-11-24 来源: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禁用与报废国家标准》(GB/T 16877-2008)规定“发动机标定功率小于或等于18千瓦的拖拉机使用年限达10年;发动机标定功率大于18千瓦的大型和中型轮式拖拉机使用年限达15年;履带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2年必须报废”的要求。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第四项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目前,我县有35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现将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拖拉机号牌及所有人进行公告。请拖拉机所有人于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苍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业农村局窗口办理拖拉机报废注销登记手续并交回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逾期不办理,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将依法注销作废。报废拖拉机所有人若有异议,请到苍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42,联系电话0839-6091354)复核查询处理。若继续上路行驶或在田间作业发生安全事故,由拖拉机所有者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公告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强制报废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有关信息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有人姓名(名称)

川08A0795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罗*德

川08A0800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蔡*贵

川08A0790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张*邦

川08A0799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张*培

川08A0789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张*平

川08A0801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何*兴

川08A0802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李*弟

川08A0798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李*国

川08A0786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王*和

川08A0792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张*成

川08A0796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田*义

川08A0797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刘*明

川08A0791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刘*英

川08A0803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李*弟

川08A0793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何*林

川08A1048

轮式拖拉机

冉*红

川08A0314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李*锦

川08A0555

轮式拖拉机

郑*帮

川08A0348

轮式拖拉机

王*

川08A0788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吴*中

川08A0783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李*锦

川08A0317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刘*吉

川08A0358

轮式拖拉机

寇*

川08A0326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牟*如

川08A0347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罗*华

川08A0345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何*

川08A0320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罗*忠

川08A0311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邓*友

川08A0321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何*瑜

川08A0334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郑*帮

川08A0356

轮式拖拉机

王*绿

川08A0306

轮式拖拉机

苍溪县浙水乡俊华家庭农场

川08A0327

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张*

川08A0178

履带式拖拉机

欧*荣

川08A0591

轮式拖拉机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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