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2... » 详情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2023.11.24)
时间:2023-11-27 来源: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序号 被处罚单位/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日期
1 苍溪县金仁医药有限公司 经营的脚癣一次净抑菌喷剂宣传有治疗脚癣作用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罚款200元 2023.11.23
2 苍溪县蝶美美容馆 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活动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警告 2023.11.23
3 苍溪县时尚丽人美容会所 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活动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警告 2023.11.23
4 苍溪元坝仲仕元中医(综合)诊所 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警告 2023.11.23
5 苍溪县元坝镇庆宪村卫生室 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警告 2023.11.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