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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水利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优化水利招标营商环境
时间:2023-11-28 来源:苍溪县水利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清理和破除各类违反公平竞争、违规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等现象,苍溪县水利局着力从文件审查、监督检查及压实责任方面,建立水利工程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优化全县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严格招标文件审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招标文件,确保条件设置合理、符合实际需要,消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风险;制定《苍溪县水利工程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并规定17条具体详细的审查内容,方便招标人在上网发布前,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托法务部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同时更有利于审查标准统一、规范。自今年3月以来,苍溪县累计公开招标水利项目8个,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审查结论及时报送县局备案。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将招标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作为项目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开展招标投标领域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对招标公告、文件等进行重点检查。今年以来,检查发现问题29个,完成整改21个,其中苍溪县河西乡村联通供水保障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其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的现象,责令招标人及时发布澄清公告。

压实招标各方责任。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对落实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存在故意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情形而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明确由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分别承担主体责任或连带责任。今年以来,发布2份整改通知书,收取违约金1.7万元,责令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告诫1起,情节严重的开展信用联合惩戒。通过公平性审查制度的建立,有效预防和制止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不良行为,从源头上打破地域垄断。

下一步,该局将探索通过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论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招标文件编制水平,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吴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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