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日期 |
1 | 苍溪四季新酒店有限公司 | 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从事前台收银工作 |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 警告 | 2023.11.28 |
2 | 苍溪陵江杨天坤中医(综合)诊所 | 处方书写不规范;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未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警告 | 2023.11.28 |
3 | 苍溪陵江曾继东中医(综合)诊所 | 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 警告 | 2023.11.28 |
4 | 苍溪陵江安元胜中西医结合诊所 | 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警告 | 2023.11.28 |
5 | 苍溪县新形象理发店 | 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活动 |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 警告 | 2023.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