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县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登记证明》(苍房他字第201600042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县支行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