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桥溪乡“四个一”扎实推进林长制... » 详情
桥溪乡“四个一”扎实推进林长制工作
时间:2023-12-26 来源:苍溪县桥溪乡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建立一个管理架构,推动责任层层落实。结合现有林地实际情况,以村委会和重点林区为基本网格单元,完善网建立“乡级林长—村级林长—护林员”的三级乡村林长网格化管理架构,进一步明确乡村两级林长各自的权责范围,切实将“林长制”组织领导体系、治理体系落实到每个单元,为桥溪乡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健全一套运行机制,强化工作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林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等一整套规范制度流程,通过乡林长制办公室协调运转,明确“权责统一、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的工作原则,落实总林长负总责、各林长分级负责,定期组织实地督导,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实有效,实现乡级统筹抓总、村级落实抓细的“林长制”责任区域全覆盖工作格局。

组建一支护林队伍,切实加强巡林护林。依托该乡7名生态护林员,积极组建由“各级林长+村干部+护林员”的巡林护林队伍,常态化巡山护林,并积极组织开展护林技术培训,提高护林员工作能力,切实做到山有人管、责有人担、火有人扑,管护好森林资源。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在清明节、寒衣节及秋冬季持续干旱等森林火灾高风险期间,组织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森林进行巡逻检查,严格管控林区野外用火。截至目前,该乡未造成1起森林火灾。

深化一批宣传载体,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进一步强化乡村两级宣传阵地核心作用,健全完善“林长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标语、乡村会议、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开展宣传动员,加大“林长制”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林长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乡、村人员聚集、显眼处设立安装林长制公示牌,及时公布各级林长名单、管护范围、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推动“林长制”工作在该乡范围内形成群众知晓、支持和推动的浓厚氛围,助推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桥溪乡人民政府  何沅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