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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侯秀君、宋发坤)
时间:2023-12-26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侯秀君、宋发坤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苍房改权字第14965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苍国用房改【2004】字第24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侯秀君、宋发坤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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