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结合“三集中三到位”相关要求,我会决定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苍溪县残疾人联合会证件专用章”。此印章仅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发,原持有加盖“苍溪县残疾人联合会”字样印章的残疾人证件仍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苍溪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