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结合“三集中三到位”相关要求,从2023年12月29日起,行政审批事项中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启用“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专用章”,涉及其他备案事项启用“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专用章”,上述印章仅用于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核发。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