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雷敏) » 详情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雷敏)
时间:2024-02-27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2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方式:0839-5228802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雷敏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一段2组232号


宅基地占地面积129.04㎡,房屋建筑面积440.65㎡

住宅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1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