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进一步方便社会各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利用率,2023年苍溪县档案馆会同档案形成单位对保管期满25年的档案进行开放审核,决定向社会开放苍溪县民政局、苍溪县商业局、苍溪县科学技术局、苍溪县农业农村局、苍溪县档案局(馆)等5个全宗文书档案4709件。相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效证明,均可到苍溪县档案馆查阅、利用已开放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