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可以凭电子处方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了。退休人员按照70%比例给予报销,年度限额2000元。以前门诊看病买药,费用全部都是自己支付,现在不仅医院门诊能报,而且家门口的药店也能报,可方便了......”说起职工医保门诊统筹,退休职工张大爷微笑着说。
2023年1月,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共济制度改革正式实施,为平稳有序推进这一制度,苍溪县医保局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坚持“四强化”,实现改革措施全面快速落地,确保了参保职工可以就近享受到更多利民、惠民的医保福利。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职工个人账户改革信访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信访稳定及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建立信访报告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门诊共济保障改革风险防范及舆情处置工作,确保各部门、定点医药机构按照各自职能职责主动作为,紧密配合,形成合力,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共同推动改革任务目标高质量完成,全县未发生一起因政策执行不到位而引起的越级信访、越级上访事件。
——强化培训宣传。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组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宣讲会150余场次,印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老干部群体、退休人员集中单位等精准宣讲,不断提升广大参保职工对政策的知晓度,营造起良好的改革环境。强化业务经办,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医保业务窗口政策现场咨询和电话咨询,分层次组织召开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培训会,明确经办重点环节,确保人人“懂政策、会解读、能操作”,切实提升医保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强化指导服务。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积极优化申请条件、简化服务流程,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抽调各股室业务骨干组成工作小组,对县内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纳入门诊统筹管理”资格评估。积极支持定点零售药店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药品,鼓励自愿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从而降低药品价格。县内两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78家定点零售药店已顺利接入电子处方流转应用,促进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工作落实落地。
——强化监测监管。定期分析门诊统筹报销结算情况,及时关注参保人员就诊结算反映,高效回应群众关切。以医保信息化为抓手,深度挖掘医保结算付费产生的大数据,对就诊人次异常快速上涨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保障职工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对两定机构门诊统筹基金监管,确保基金使用规范、安全。
目前,全县49家定点医疗机构、40家定点诊所和110家定点零售药店已开通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结算服务,惠及门诊就诊35.2万人次,统筹基金支付2353.52万元。从医药机构类别来看,定点医院就诊达23.07万人次,统筹支付1448.94万元,基金支付占比61.6%;定点诊所就诊4.24万人次,统筹支付332.93万元,基金支付占比14.1%;定点零售药店就诊7.89万人次,统筹支付571.65万元,基金支付占比24.3%。从就医地类型来看:县域内门诊就诊24.03万人次,统筹支付1575.45万元,基金支付占比66.9%;县外市内就诊4.69万人次,统筹支付317.26万元,基金支付占比13.5%;省内就诊5.57元人次,统筹支付391万元,基金支付占比16.6%;省外就诊0.91元人次,统筹支付69.81万元,基金支付占比3%。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持续优化门诊统筹经办流程,更好发挥职工医保门诊医药费用保障功能,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减轻参保职工门诊费用负担,不断提升门诊就医获得感、便捷度和满意度。(苍溪县医保局 邓万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