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的一项托底性制度安排,目的在于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近年来,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切实简化工作流程,突出精准救助,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把医疗救助资金用在群众“心坎”上,有效防范了因病致贫返贫。
“国家的医保政策真是好,帮我渡过了难关。”东溪镇低保人员王某某说,“去年11月我患癌症在省人民医院住了41天院,医药总费用达27.2万元,医保共报销了21.17万元,解决了我全家的大麻烦,这个居民医保缴得太值了”。据了解,王某属医疗保障政策中的重点救助对象,医药费用中符合医保政策范围费用22.5万元,基本医保报销10.24万元,大病保险报销7.77万元,享受医疗救助2.5万元,三重保障后倾斜救助0.66万元,合计报销21.17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达94.08%。
据统计,在苍溪与王某一样享受到医疗救助政策的城乡居民还有很多。2023年,全县医疗救助共资助5901万元,其中参保资助支出2845万元,资助特殊困难群体13.06万人。医疗费用救助支出3056万元,资助12.91万人次,确保了特殊人群“应保尽保、应资尽资、应报尽报、应救尽救”。
自2023年初医疗救助实行联网结算以来,经逐级转诊转院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特殊人员,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免收住院押金;转诊转院至市外,异地就医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实现省内“一单制”结算,减少了群众“跑腿”和“垫资”,更好减轻了患者就医的资金压力。2023年全县手工零星救助仅80人,为近年来人次最低。
苍溪县医疗保障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大力推行医疗救助联网“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更加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参保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苍溪县医疗保障局 罗健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