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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生态环境局“四举措”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时间:2024-04-26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以及生态环境重大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和群众关注的事项,不断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股室、监测站、执法大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谋划,分管同志及时跟踪,各股室、站队具体落实,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局党组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次,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安排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次。

二是制定公开目录,规范公开事项。按照《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该局实际,制定了《苍溪县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政务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等将目录中的公开事项落实到相关业务股室及站队,同时对格式规范、内容把关和隐私排查做出明确规定,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强化信息管理,确保规范准确。坚持“谁公开、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和保密管理要求,强化信息更新,避免出现更新不及时现象。明确专人负责网络系统后台账号、密码、登录网址。建立单位网络系统台账、用户信息台账,定期对用户密码进行更新,确保网络环境安全。

四是回应关切,增强公开温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苍溪环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重点围绕苍溪县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切的热点环境问题,对我县空气质量状况、环保举报投诉处理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公开,内容具体,直达民心,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温度,今年以来,共发布生态环境政府信息206条。(田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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