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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浙水乡梁都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村民自建主要材料采购询价公告
时间:2024-05-11 来源: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各相关供应商:

苍溪县浙水乡梁都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已于近日获得审批,浙水乡梁都村村民代表会议议定,该项目采用村民自建方式组织实施,现需对该项目所需要的管材、钢筋、水泥、砂石等材料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意愿的各相关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3日8时起—5月15日18时止。

二、采购清单

序号

材料种类

品名及

型号

单位

数量

供货要求

用途

备注

1

内外涂塑钢管

DN150内外涂塑钢管

6

所供产品须取得国标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同时取得四川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浙水乡梁都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使用

1.报价含税、运输费、装卸车费等税费;2.运输必须符合农村公路承重要求,若损坏原有路面或路基,由供货方照价赔偿或将损毁路面修复。3.该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以实际用量为准。

PE管

DN75PE管(1.6Mpa)

3100

DN63PE管(1.6Mpa)

8320

DN50PE管(1.6Mpa)

6220

DN40PE管(1.6Mpa)

4000

DN32PE管(1.6Mpa)

4700

DN20PE管(1.6Mpa)

4000

管理阀

DN65管理阀

4

DN50管理阀

5

DN40管理阀

12

DN32管理阀

10

DN25管理阀

30

减压阀

DN40减压阀

6

管件

一批

——

1

2

1mm-5mm

60

提供产品检测报告。

石子

40mm

140

3

钢筋

25mm

1.34

提供产品合格证、国标产品认证证书。

14mm

2.55

10mm

0.85

4

水泥

PC425R

60

提供产品合格证、国标产品认证证书。


三、报价范围

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四、报价要求

(一)该项目所需材料须送至浙水乡梁都村指定地点,运输道路为沥青路面和水泥路面,道路宽度3.5米至6米。

(二)供应商报价:本次询价的材料分为四大类,分别是管材(包括内外涂塑钢管、PE管、管理阀、减压阀、管件)、砂石、钢筋、水泥。供应商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可选择一个大类报价,也可选择多个大类报价。

(三)供应商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报名时查验);

2.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报名时查验);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市场监管机构提供,报名时查验);

4.供应商有效联系方式(报名时提供);

5.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材料(加盖鲜章,报名时查验)。

(四)供应商参加采购询价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资料于5月15日18时前送至苍溪县浙水乡梁都村村民委员会。5月15日18时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通过报名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5月17日9:00前自行前往浙水乡梁都村村民委员会签到并参加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不再另行通知),当日上午9:00之后不再接受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资格审查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所有资料:

1.报价表及承诺书(加盖鲜章,密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原件(副本);

4.管材(内外涂塑钢管、PE管、管理阀、减压阀、管件)需提供有效产品合格证及国标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四川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砂石需提供产品检测报告;钢筋、水泥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国标产品认证证书。

(三)资格审查人员由浙水乡梁都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理事会指定。供应商应提供完整、有效资料,如果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部分无效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

七、供应商确定:资格审查结束后,浙水乡梁都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理事会将召开询价比价会议,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中采用竞价选取方式按照低价成交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八、供货合同签订:供应商确定后,在浙水乡梁都村村务公开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浙水乡梁都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理事会与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供货合同。签订供货合同前,供应商应缴纳质量保证金。

九、材料抽检:浙水乡梁都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理事会将对供应商供应的每一批次的管材进行抽样检测,检测机构由理事会指定,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管材抽检不合格的,按供货合同相关约定处理。

十、材料供应:供应商所供材料的生产厂家应与资格审查时的生产厂家相符。供应商应在签订供货合同后30日内完成所有材料的交付,可以一次性交付,也可以分批次交付。

十一、报账方式:该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可能存在短期挂账情况,请各相关供应商提前知悉。

十二、联系人:梁荣善,电话:15284899229。


附件:浙水乡梁都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主要材料报价表及承诺书




苍溪县浙水乡梁都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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