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苍溪县财政局汇总,2024年乡镇、县级部门,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383万元,较2023年的2329万元增加54万元,增长2.3%。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公务接待费823万元,较上年减少47万元,下降5.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0万元),较上年增加101万元,增长6.9%。
2024年,全县各部门(单位)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牢固树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八项一般性支出事项管理,严控预算规模,严格执行四川省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会议、差旅等费用开支标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