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刘建华、刘... » 详情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刘建华、刘英建)
时间:2024-06-18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编号:2024061800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7月0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839-5228802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刘建华、刘英建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苍溪县月山乡花冠村一组43号


土地面积156.05平方米,建筑面积344.08平方米

土地用途为宅基地使用权,房屋用途为住宅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