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贤芬、何佳欣、申江因保管不善,将(2021)苍溪县不动产权第007898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贤芬、何佳欣、申江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