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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申报苍溪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4-07-10 来源:苍溪县残疾人联合会 打印 关闭本页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根据《四川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拟确定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确定原则和准入条件按照《四川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川残办〔2023〕8号)(见附件)执行。

对符合上述实施办法确定准入条件的机构,优先选用。对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不符合条件的机构,按照国家卫健委、中国残联印发的《关于共同推动残疾人康复机构与医疗机构加强合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13〕1号)规定,可以采取与我会残疾人康复中心开展合作共建的形式,实现技术、人员、场地、设备设施等方面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请申报机构于7月19日前向县残联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人:杨加伟;联系电话:19961323699)


附件:《四川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苍溪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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